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大會秘書處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佈置組分設設備、管理二科,其職掌如下:
一、會場內外之佈置設備事項。
二、大會各項佈置之管理及整修、清潔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