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大會同意權行使法
法規類別: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審查會以公開方式行之。必要時得經出席代表過半數之同意改開秘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