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安全會議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2 條
本會議各項研究成果均視為本會議之集體智慧財產,未經核准,不得作為個人著書、寫作、引用之參考資料,亦不得複印或攜出。離職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