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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家安全會議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會計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本會議經費之歲計、會計、統計等事項。
二、關於本會議概算、預算、決算之擬編事項。
三、關於預算分配、管制、審核等事項。
四、關於會計簿籍之登記、會計報表之編整及付款憑單、記帳憑證之編製事項。
五、關於本會議年度預算立法院審議之備詢資料彙整事項。
六、關於原始憑證之審核與經費結報等事項。
七、關於會計檔案之保管事項。
八、其他奉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