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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法人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綜合規劃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8 條
行政法人之相關資訊,應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相關規定公開之;其年度財務報表、年度營運(業務)資訊及年度績效評鑑報告,應主動公開。
前項年度績效評鑑報告,應由監督機關提交分析報告,送立法院備查。必要時,立法院得要求監督機關首長率同行政法人之董(理)事長、首長或相關主管至立法院報告營運狀況並備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