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法人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 綜合規劃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9 條
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六條至前條規定,於原機關(構)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聘任人員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