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南市議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1 條
本會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專員、組員、辦事員、書記,依法辦理歲計
、會計及統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