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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省諮議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臺灣省政府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臺灣省諮議會(以下簡稱本會)之職掌如下:
一、關於省政府業務之諮詢及建議事項。
二、關於縣(市)自治監督及建設規劃之諮詢事項。
三、關於地方自治事務之調查、分析及研究發展事項。
四、關於議政史料之保存、整理、典藏及展示事項。
五、其他依法律或中央法規賦予之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