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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考試院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考試 > 院本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主任委員視議案之需要,得指定委員若干人先行審查或作專案研究,並於開會時提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