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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特任,綜理會務;副主任委員二人,襄助會務,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
本會置委員十一人至十五人,均為無給職,由行政院就相關部會主管及工程專家派兼或聘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