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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會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報院法規案件之審查、研議、整理事項。
二、關於法規疑義之研議、闡釋事項。
三、關於法規之管制、管理、整理、編譯事項。
四、關於法制作業之協調聯繫事項。
五、關於法規資訊系統之整體規劃、建立、管理、運用事項。
六、其他有關法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