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總統 > 國家安全會議 > 特種勤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特勤中心為統合指揮特種勤務任務編組機關(構)、單位執行特種勤務,得依特種勤務條例第十條提供必要之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