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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史館史料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總統府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會審查之範圍如左:
一、關於史料徵集事項。
二、關於史料考訂事項。
三、關於史料編印事項。
四、關於史稿審議事項。
五、其他有關修史事項。
六、館長交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