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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大會法規研修專案小組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國民大會(憲法國民大會章條文已停止適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本專案小組之任務如左:
一、討論本會有關法規研修工作計畫和進度。
二、蒐集國大代表及學者專家對本會有關法規之意見,並予彙整。
三、研擬增、修訂法規草案。
四、提供大會有關法規之建議和諮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