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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審計機關審核團體私人領受公款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審計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撥付補助款之主管機關,對於所撥補助款之運用,應負責審核,並於年度
終了後三個月內,將審核及處理結果,通知該管審計機關。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