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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銓敘部所屬人事主管任期遷調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銓敘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任期屆滿之人事主管除成績特優者調升較高職務外餘按左列規定辦理:
一、單位輪調:各機關人事主管得輪派調任。
二、內外互調:本部與各機關間人事人員之互調或各機關與其所屬人事人
員之互調。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