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04 15:09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公務人員登記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銓敘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初次登記,係初任公務人員初次送請銓敘時,依其所送文表,就其各項個
人基本資料及採認之考試、學歷、經歷等項及審查結果,分別登記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