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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2/06/08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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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連結舊法規內容

本條例 112.05.10  修正公布之第 2、4~6、12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退休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本條例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制定之。
政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之退休(職)、(伍)撫卹基金一併納入本基金管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