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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教人員保險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保險目
第 3 條
本保險之保險範圍,包括失能、養老、死亡、眷屬喪葬、生育及育嬰留職
停薪六項。
相關大法官解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