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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俸給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俸給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3 條
經銓敘部銓敘審定之等級,非依本法、公務員懲戒法及其他法律之規定,不得降敘。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