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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0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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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銀行職員任免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銓敘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各總行、局、庫職員及分支行、局、庫、處經理、副理、襄理及辦事處主
任,由各該總行、局、庫任免;其餘各分支行、局、庫、處職員,由各該
行、局、庫、處遞請任免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