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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03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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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特種考試漁船船員考試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考選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漁船船員考試 (以下簡稱本考試) 分左列各類級: 
一、漁航員:分一、二、三、四級。
二、輪機員:分一、二、三、四級。
三、電信員:
(一) 報務員
(二) 話務員
四 技術員:、
(一) 冷凍長
(二) 製造主任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