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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體格檢查標準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考選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體格檢查表,由考選部定之,其內容應包括應考人或申請全部免試者個人
身分資料、檢查日期、檢查項目、檢查結果、檢查機構、檢查醫師、應考
人自填病史等欄。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