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5/07 13:36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八十一年特種考試公務人員丁等考試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考選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考試以一試完成。但一般行政職系之傳統打字組及電腦打字組分二試舉
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實地考試,筆試未錄取者,不得參加實地考
試。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