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4/26 19:48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新聞局輔導出版事業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新聞局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出版事業,指出版下列出版品之事業:
一、新聞紙:指用一定名稱,刊期為一日以上六日以下,且按期出版之報
紙及通訊稿。
二、雜誌:指用一定名稱,刊期為七日以上三月以下,且按期出版之刊物
。
三、圖書:指新聞紙、雜誌以外印刷出版裝訂成本之冊籍。
四、有聲出版品:指錄製僅具聲音效果之唱片及錄音帶。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