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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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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出版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新聞局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5 條
出版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之新聞紙、雜誌、教科書及經政府獎勵之重要學術
專門著作發行時,免繳營業稅者,應憑中央主管官署所發給之登記證審定
執照或獎勵證明書為之。
法條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