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0 03:02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一般性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7 條
主管機關審查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經認定可接受開發時,
應請開發單位於施工前依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內容及主管機關審查結
論訂定施工環境保護執行計畫,並記載執行環境保護工作所需經費;如委
託施工時,應納入委託之工程契約書。前項計畫或契約書,開發單位於施
工前應送原審查之主管機關備查。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