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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03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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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新化學物質及既有化學物質資料登錄審查業務委託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化學物質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受託機構於委託期間內如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之事由,致影響受託業務之執行時,應立即通知中央主管機關,並由雙方協議調整受託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