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5/07 06:25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一般容器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8 條
一般容器業者、共同組織或基金會,回收未接受委託回收之廢容器時,其
回收量應予扣除。但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互換之一般容器者,該互換量得
不予扣除。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