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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海洋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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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洋資源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7 條
海洋污染損害之賠償請求權人,得直接向責任保險人請求賠償或就擔保求償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