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12/12 10:35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西螺果菜市場電動蔬果運輸車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環境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辦法補助對象如下:
一、電動蔬果運輸車營運商:依法設立登記,具電動蔬果運輸車銷售、維修、緊急救援、電能補充與電池租用等技術及經營能力之法人或數法人組成之經營團隊。如為數法人組成之經營團隊,應以其中一法人為代表與中央主管機關簽訂行政契約,其他法人應負連帶履約保證責任。
二、電動蔬果運輸車使用者:使用電動蔬果運輸車在西螺果菜市場運輸農產品之運銷商。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