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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西螺果菜市場電動蔬果運輸車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環境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電動蔬果運輸車使用者申請購車或改裝補助,應檢具下列文件,委由電動蔬果運輸車營運商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一、申請表(格式如附件三)。
二、申請人身分證明影本。
三、購車或改裝發票或免用統一發票正本。
四、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已於西螺農產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使用於西螺果菜市場內之柴油蔬果運輸車輛登記文件。
五、改裝電動蔬果運輸車需附西螺果菜市場專用電動蔬果運輸車審驗規範檢驗證明書。
本項補助由中央主管機關直接撥入電動蔬果運輸車使用者帳戶。
圖表附件:
附件三:電動蔬果運輸車補助申請表.PDF
附件三:電動蔬果運輸車補助申請表.DOC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