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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19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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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保電子認證管理許可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專用名詞定義如左:
一、電子憑證 (以下簡稱憑證) :將申請人提供之身分資訊 (含申請人基
本資料及電子郵箱位址) 以程式產生之識別碼並結合憑證核發機關之
資訊 (含識別碼、名稱及有效期限等) ,以特定演算法產製,可據以
識別身分之電子編碼。
二、電子認證:確定憑證來源是否正確及有效之行為。
三、憑證密碼:線上申請憑證過程,由申請人自行設定之密碼,由其保管
,作為取回及使用憑證之重要識別資訊。
四、身分辨識碼 (簡稱辨識碼) :申請人於上線提供身分資訊後,經程式
處理產生惟一之電子編碼字串組,於審查通過申請後,遞交予申請人
,供驗明其身分及取回憑證使用。
五、憑證終止:永遠停止憑證的效力。
六、憑證凍結:暫時停止憑證的效力。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