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時間:113/04/28 06:12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廢
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測試閱卷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試卷 (卡) 於招標時,其品質、規格應以讀卡機判讀無誤,並依檢定梯次
別封印存證。
印製試卷 (卡) 時辦理單位應派員會同廠商拆封並用讀卡機判讀驗收。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