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19 22:18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職業訓練基金設置管理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左:
一、事業機構依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繳交之職業訓練費用差額。
二、事業機構依本法第四十條規定繳交之滯納金。
三、本基金之孳息。
四、其他收入。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