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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移動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 32 條
具有起伏動作之移動式起重機,應於操作人員易見處,設置伸臂傾斜角之指示裝置,以防止過負荷操作。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