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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
EN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12 年 05 月 11 日
本標準 111.05.11 修正發布之第 22、38 條條文,自發布後一年施行。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 53 條
手推刨床應設置不離開作業位置即可操作之動力遮斷裝置。
前項動力遮斷裝置應易於操作,且具有不因意外接觸、振動等,致手推刨床有意外起動之虞之構造。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