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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動物用藥品販賣業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動物防檢疫目
第 6 條
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應懸掛於營業處所明顯處。
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應製發動物用藥品推銷員服務證或識別證,動物用藥
品販賣業者之推銷員執行推銷工作時,應隨身攜帶推銷員服務證或識別證
。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