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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12/10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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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7 條
本標準適用於豬生殖與呼吸綜合症病毒(Porcine reproductive and re-spiratory syndrome virus)經組織培養增殖後,加適當保護劑以真空冷凍乾燥方法製成製劑之檢定。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