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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4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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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田水利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非事業用不動產,指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之土地或建物符合下列規定者:
一、於農田水利設施範圍外。
二、原提供水利設施使用,經直轄市、縣(市)水利主管機關廢止水利功能。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