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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27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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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會漁會信用部業務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業金融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農會漁會信用部(以下併稱信用部)及其分部之設立、停辦、復業及遷移,應報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或核准。
農會、漁會辦事處辦理信用業務者,應設置信用部分部。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