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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寵物登記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畜牧目
第 13 條
寵物標識所用之晶片,應具備十碼或十五碼之號碼,並由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辦理採購。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