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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動物保護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畜牧目
第 22-1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定期查核及評鑑寵物繁殖場、寵物買賣或寄養業者;其查核及評鑑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查核報告應定期公開。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