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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規資料庫

列印時間:113/04/18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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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漁船船員管理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5 條
船副承船長之命協助駕駛,管理甲板事務,及督率漁航部各級船員從事各項作業與實習。
航行中,船長死亡或因故不能執行職務而未有繼任人時,應由從事駕駛之船員中職級最高之船副代理執行其職務。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