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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釋迦收入保險試辦及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農民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保險人不予承保:
一、未於公告受理期間向保險人投保。
二、未善盡種植經營管理導致釋迦樹體受傷、畸形、發育不全或罹患病蟲害。
三、種植釋迦面積小於○.一公頃。
四、同一果樹已向其他保險人投保本保險。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