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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EN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連結舊法規內容
本法 107.05.23 修正公布之第 4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第 27 條
品種權得授權他人實施。
品種權授權他人實施或設定質權,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登記。非經登記,不
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