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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花蓮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農業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蘭陽分場掌理下列事項:
一、果樹、蔬菜、花卉育種與新品種示範及優良種苗繁殖。
二、果樹、蔬菜、花卉栽培管理技術之研發、示範及推廣。
三、其他有關農業試驗研究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