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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苗栗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農業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生物防治分場掌理下列事項:
一、生物防治天敵種原大量繁殖技術。
二、植物性生物防治資材開發。
三、天敵昆蟲代用寄主開發。
四、植物性生物防治資材及天敵昆蟲推廣應用。
五、建立天敵與食餌推廣及供應體系。
六、全國性天敵昆蟲、生物防治之輔導。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