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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農業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局設下列組、室:
一、綜合企劃組,分三科辦事。
二、保育治理組,分四科辦事。
三、農村建設組,分四科辦事。
四、監測管理組,分四科辦事。
五、秘書室,分二科辦事。
六、人事室。
七、會計室。
八、政風室。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