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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農業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政風室辦理下列事項:
一、政風法令宣導及執行。
二、分署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檢舉事項之陳報。
三、政風興革事項及考核獎懲之建議。
四、分署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之受理及資料陳報。
五、公務機密之維護及洩密事件之查處。
六、分署陳情請願案件之協助處理。
七、農會倉儲查核業務之輔導及管考。
八、農會倉儲查核人員之遷調、考核、獎懲、退休案件之擬辦。
九、專案性安全維護工作計畫之擬訂與執行。
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